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09-15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防科教﹝2011﹞7号)和《关于做好参加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审定会准备的通知》要求,学院将于
一、基本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系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和领导工作。须成立由系教学委员会及相关专家组成的教学大纲审核工作组,对本系制(修)改后的教学大纲进行全面审核,特别要关注新设专业、新开课程、新教师执笔的教学大纲,认真履行系主任作为教学大纲质量最终责任人的职责。
(二)各专业要继续抓好统筹与协调工作。在做好与相关课属单位协调沟通,明确专业要求的同时,要对相关其他课属单位提供课程教学大纲的质量进行把关;同时更要认真梳理本专业课程间的相互关系,做好课程大纲之间教学顺序的设计与安排以及重复内容的处理与统合工作,召集全体教师对本专业教学大纲的内容进行深度剖析、研讨与审核,并对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执笔人进行有效的指导。
(三)课程教学大纲执笔人要认真做好教学大纲的修改与完善工作。
1.全面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文本。相关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时、学分、课程类别等课程基本信息必须与2010级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大纲汇编的相关格式、规范应参照学校模板要求。
2.仔细斟酌教学大纲的文字表述。正确区分课程的任务与目的,详细说明课程在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即学生在知识、能力及素质发展方面应承载的任务与发挥的影响;明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地位、作用和特点,明确应掌握的知识点和应达到的专业能力等具体要求,指出本课程的后续应用情况,明确学生学习本课程后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3.精心研究、设计、规划课程教学内容。要结合课程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按知识点认真选取教学内容,并列出各教学环节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内容,明确课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清楚区分教学要求的层次。
4.认真梳理课程之间的前后衔接问题。要在明确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的基础上,详细阐述本课程在教学内容与教学环节等方面与直接相关的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5.明确细化课程的考核方式。鼓励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办法,要合理确定总评成绩的组成部分及比例,注重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理论含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中应包含实验内容的考核方式及相关要求。
希望各系以本次审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针对大纲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吸纳督导专家的修改意见,广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过程监控和教学系的审核职责,保证大纲质量。
二、组织程序
(一)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及各系领导、校内专家组成的审定工作组,对各专业的理论课程教学大纲逐一审查。
组 长:迟宝明
专 家:刘春平 高尔根 李巨文 郭纯生 丰继林 王慧彦 郭子辉
王建富 邓金宪 纪英楠 熊仲华 李 忠 梁瑞莲 杨 静
石 峰 尹景玉
(二)审定会以系为单位进行,通过各专业负责人ppt汇报和专家询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地点另行通知。汇报要点参考如下:
1.制修订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工作过程;
2.理论课程体系与实践课程体系之间的关系,课内分散实验与集中实践课程的分工和联系;
3.理论课程体系内部各专业课程之间的分工和联系,对课内重复性教学内容的处理;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变动情况;
5.大纲汇编体例格式的规范化问题。
三、其他事宜
(一)审定工作开始前,各系于
(二)本次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审定会由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负责会务组织,未尽事宜请致电010—61596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