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经费结算及实验室补充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09-30

 

各教学单位:

为严格实习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现将实习经费结算和实验室补充建设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实习经费结算

1.各系抓紧时间汇总、办理2010-2011学年夏季学期实习各项费用支出结算手续,报销截止时间定于20111014日,过期不再报销与夏季学期实习相关的一切经费支出,实习经费结余部分转为教学机动经费;

2.根据“关于核定201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经费的通知”要求,毕业实习经费结算截止日期为2011531日,该项经费不再办理报销手续,结余部分转为教学机动经费。

二、申报实验室补充建设项目

本次申报实验室补充建设项目包括实验耗材、设备维修、设备配件、金额较小的单台设备、实验台(实验桌椅)、软件等,为充分合理使用教学机动经费,本次申报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申报项目为补充性项目,不能与已报修够项目重复;

2.单台(件)金额小于10万元,各申报单位申报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项目需附详细清单,包括采购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单价、功能用途等;

    4.申报项目以电子表格和纸介(签字盖章)形式于20111014日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1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