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11-18

 

各系:

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试行)》(防科教〔20102号)的要求,现将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1.毕业实习应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实习过程中,使学生验证、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接触课堂以外的实践知识,了解社会对本专业的需求,增强独立进行资料收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进行;

3.各系负责毕业实习的组织安排,按文件要求拟定实习计划(本学期放假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撰写(修订)毕业实习大纲和指导书,模板在教务网站“管理文件”中下载;

4.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毕业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4周,即2010-2012学年第二学期前4周;专科毕业实习不做特殊要求;

5.各系需明确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的任务分工,集中安排的毕业实习,需合理分配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工作量;对于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各系应安排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远程指导和实习报告的评阅等工作,并分配相应的工作量,学院不支付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量和场地使用费;

6.各系需加强毕业实习安全管理,实习前充分动员,集中校外毕业实习的学生需签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防科教〔20101号附件),分散校外毕业实习的学生需签订《分散毕业实习申请表》,根据实习环境,必要情况下可为学生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7.根据拟定的毕业实习计划,按文件要求预算毕业实习经费,该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8.实习结束后,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各系组织指导教师以适当方式对学生实习进行考核,并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周前完成毕业实习成绩上报(网上上报、纸介上报)和档案归档工作。
    教务处
    201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