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任务查询、监考注意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12-07

 

各位老师:

监考是教学任务,关系到我院的考风建设质量。为了更好的做好本学期期末监考工作,请监考教师注意以下几点:

1、从2011127起各位老师可通过“考务管理”平台(http://211.71.232.23:81/)的“查询监考信息”中查询主考及监考安排。请监考教师按照《防灾科技学院监考教师行为规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开考前,请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考试材料,至少提前10分钟进考场,检查学生证件(身份证、一卡通)并安排学生入场。

3、开考前10分钟尚未到达指定考场的监考教师,学院将给予相应通报。

4、考试过程中,请监考教师不做相互交谈、阅卷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已安排监考的教师,如有特殊情况或与1718周教学任务相冲突的教师,请与1221(第17周)前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

【温馨提示】:请命题教师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监考教师认真监考

又是学期监考时,任务圆满话休憩。

    教务处
    201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