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1-12-31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2年教学部门预算编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预算分配和监管职能,为年度教学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上报预算需求的目的是各教学单位结合新一年度的教学工作以及以往教学运行经费缺口,统筹规划,提出需要学院教学运行经费予以支持的项目,为下一步详细的预算编制工作提供依据。
纳入预算的项目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一)本次不需上报需求、由学院统一调整核拨的项目:
1.人员办公费;
2.常规教学运行费(教学用纸费、印刷费、教学档案立卷费、邮寄费、耗材费、设备维修保养费);
3.专业建设费;
4.体育维持及运动会专项费;
5.毕业论文经费;
6.学术会议经费;
7.系部教师进修培训费;
8.图书资料室建设经费;
9.教学奖励经费。
上述预算项目将根据学院原有的拨付标准,参考本次会议中提出的需求意见统一调整核定。其中各项建设项目前期调研论证费用包含在上述第3项“专业建设费”中核拨。
(二)需要本次上报预估金额的项目
1.专业分散实践活动(不包括课内实验和夏季学期集中实习)的项目名称及预估金额;
2.大额教学资源和试题库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预估金额;
3.毕业实习的组织形式及预估金额;
4.地球物理学专业以及其他自愿申请加入“卓越计划”的专业开展相关建设工作的建议及预估金额;
5.其他必要的新增项目及预估金额。
上述项目请按照附表格式上报,学院将依据上报情况进行审定核拨。
(三)本次不需上报、待学院确定专项经费额度后另行上报的项目:
1.课程建设经费。学院将开展重点建设课程、精品建设课程和精品课程三个层次的建设工作。重点建设课程项目仍将沿用原有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并将建设的数量和质量目标分解到各教学单位,实现“十二五”末已验收重点建设课程数量达到总课程数50%的目标。精品建设课程项目将采用实验课程开发、教材开发、实验项目设计、高层次多媒体课件制作、案例库及项目库建设、高端教学软件开发等自选单项或多项建设的方式,学院将提供大额度经费支持。
2.学科竞赛经费。学院不设项目数和经费额度限制,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学资源和师资条件的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学生参与面广、有校外竞赛项目对接、经费预算合理的项目将得到优先支持。
3.课内分散实验经费(含实验耗材及设备维修费)。本项依据已审定课程教学大纲所列的实验(实践)学时和内容进行预算。
4.夏季学期集中实习经费。本项在2011年夏季学期实习预算的基础上补充调整申报。
上述项目请系部提前开展前期的预算编制工作,待学院确定专项经费额度后,另文通知申报的时间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传达和任务布置工作,务于2012年1月4日前将上述第二类项目的申报表报送到教务处谢力处。
报送地址:1#316,联系电话:010-5841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