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2-03-05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丰富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学院决定推动开展分散实践活动,分散实践活动是指学院推行的课内实验、开放实验、创新项目、学科竞赛以及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开展的各种专业性活动,此类课程(项目)专业性强,灵活度大,分散在春秋季学期,可以对理论学习进行及时验证、总结与实现,改善理论课程教学效果,是对理论课程教学的有益补充。现将分散实践活动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分散实践活动特指除课内实验、开放实验、创新项目和学科竞赛之外的各种专业性活动(开放实验、创新项目和学科竞赛项目另行申报),各系需进行系统设计,使各类分散实践活动相互补充;没有相关校外竞赛的校内竞赛项目,也可申报本次分散实践活动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当前学期学生课内实验、开放实验、创新项目和学科竞赛任务的多少进行分散实践活动的设计;
2.原则上此类分散实践活动应在第4、5、7、8、10学期(按4年11学期制)开展;
3.分散实践活动以一学期为基本时间段进行内容设计,可以是多个单元,也可以是一个完整项目;
4.该类分散实践活动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记,赋予0.5学分,课程名称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自拟,各申报单位应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并制定详细的任务内容和实施方案,大纲、指导书可视情况适当取舍;
5.本次申报的分散实践活动主要以分散形式进行指导,原则上不应安排长时间的集中授课;
6.科学设计项目的考核方式,在实施方案中须明确项目任务分工,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
7.合理预算,各申报部门根据所设计的分散实践活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安排预算。
三、申报内容
申报分散实践活动项目需提交《分散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分散实践活动项目实施方案和分散实践活动项目预算书。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需在2012年3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