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2-04-09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包括2011年度立项的创新项目和2011年度以前立项但未通过结题的创新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结题评审原则
大学生创新项目结题评审工作本着严格把关、积极鼓励的原则进行。严格把握创新项目质量,注重大学生科学研究方法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三、结题验收安排
结题验收工作定于2012年4月19日下午2:30,地点5#5S11、5#5S12、5#5S14,验收分三组进行,具体分组见附件。
四、结题评审程序及等级确定
1.创新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及展示研究成果,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2.评委提问,包括项目研究方法、内容,成果与开题报告是否吻合等,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3.等级确定,结题等级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委投票超过半数的,则该等级为最终等级;各等级得票均未超过半数的,按从高到低的等级顺序,累加得票数超过半数的最低等级为最终等级。
五、未通过结题创新项目的处理
对于未通过结题的创新项目,学院本着保护学生创新研究积极性的基本原则做如下处理:
非当前年度的创新项目(已经延期过的)如在本次仍未通过评审,将直接按未通过处理,不允许再次延期;
首次参加项目验收的创新项目未通过验收评审的,允许延期一次,根据评委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工作,与下届创新项目一并参加项目结题,仍不能通过结题的,按未通过理;同时,未通过结题的创新项目负责人也有权填写《大学生创新项目变更申请表》,直接申请放弃继续研究,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报销研究过程中产生的项目运行经费,但总额不超过批复金额的40%。
附件2:大学生创新项目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