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开放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机房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2-09-17

各系: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防科发教【20118号)第四条第四款和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本科学生获得学士学位应达到学院规定的学位考核要求,对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本应用能力等学位考试之一未达到学院要求者,学院不授予学士学位。

为了更好地帮助同学们通过9月份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现学院延长计算机等级考试专用机房供大家练习使用,请各系通知相关应考学生。

开放时间:917-20日(不上课时间)

开放机房:4#3014#3044#501

祝愿大家取得好成绩!

 

    教务处
    201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