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级学生申请旁听原班级课程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2-10-12

                    

各系部: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补充规定的要求:留级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以自修的方式结合旁听修读原班级课程,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考核成绩计入本人成绩单。同时,修读的课程学分纳入学籍处理计算范围。留级学生如已获得原班级所有已修课程的学分(含集中实践课程),于每学年初可申请跳级到原班级。现具体安排如下:

    留级学生填报《自修申请表》,并于 10 18 日前 交教务处1315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自修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