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立项结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3-1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系部组织教师、学生积极申报,教务处进行审批后,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放实验的立项结果通知如下,请各系部按要求抓紧实施。

一、开放实验立项结果

系部

开放实验名称

计划学时

批复指导学时

接纳人数

指导教师

面向学生

地点

项目类型

防灾仪器系

基于单片机智能实验室硬件系统的设计

150

24

5

贺秀玲

仪器系学生

通信技术实验室

综合

防灾仪器系

单片机模块设计

24

12

30

马洪蕊

仪器系学生

单片机实验室

设计

防灾仪器系

自动化工厂流水线设计与应用

24

12

30

李立新

仪器系学生

PLC实验室

综合

防灾仪器系

PLC综合课程设计

24

12

48

郭纯生

仪器系学生

PLC实验室

综合

防灾仪器系

集中管理直流电源的研制

48

24

35

彭宏伟

仪器系学生

PCB设计与制作实验室

设计

人文社科系

品牌推广中的营销方式

64

24

40

贾雪倩

广告学

电脑图文实训室

综合

人文社科系

广告文案命题训练

60

24

30

李爱哲等

广告学

画室(二)

综合

人文社科系

中外广告史专题教学案例研究

72

24

98

周鼎

广告学

5#5N44

综合

人文社科系

广告实务训练

60

24

90

李爱哲等

广告学

画室(二)/5N44/5N41

综合

二、开放实验组织实施基本要求

1.开放实验组织实施主体为申报项目所在教学单位,本学年开放实验运行时间为第5教学周至第16教学周,共12周;

2.开放实验作为理论课程和集中实践课程的补充,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开放实验暂不设专项经费预算,所申报项目来源于教师科研项目的,所需耗材经费由项目经费列支;申报项目无课题支撑的,所需耗材经费由项目所在系部的实验耗材经费列支;

4.如赋予开放实验学分,则需将开放实验项目列入选修课程库,按选修课程管理模式进行网上公选;同时,参与开放实验的学生数量应不低于30,学分折算办法按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规定计算;

    5.开放实验结束后,项目负责教师需将过程及成果材料收集归档,以备检查。
    教务处
    201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