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完善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防科教【2013】4号)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3-12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内容,完善各主要教学环节,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学院决定对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补充完善,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

(一)培养方案的总体框架保持不变,需要补充“课程体系框图(或拓扑图)”,其结构样式和表达形式由各教学系根据课程结构或教学进程自行设计;课程体系及各类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和考核方式等内容尽量不作大的调整,如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填写变更情况表,写清楚调整的内容和理由。

(二)在公共基础课程模块中:(1)增加“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2学分,32学时,14学期开设,0.5学分∕学期,每学期8学时理论授课,8学时分散实践活动(计入课外实践学时);(2)大学体育课程8学分,128学时,理论授课、分散实践各64学时,14学期开设,2学分∕学期, 12学期开设大学体育普修,34学期开展体育俱乐部教学;(3)灾害学概论更名为“自然灾害概论”,学时学分保持不变。

(三)强化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确保理工类专业实践课程(课内实践+集中实践)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25%,文管类专业实践课程(课内实践+集中实践)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20%

(四)各教学系要重点设计好各类专业课程的课内分散实践和集中实践课程,各类实践课程(包括课内实践、集中实践、素质拓展课程)均单独计算实践学时:

1.课内实践16学时∕学分。

2.集中实践1周∕学分,每周计40学时;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共14周,计14学分,每学分计16学时。

3.素质拓展课程中的课外必修为6学分,每学分计16学时。其中必选4学分,计64学时;任选2学分,计32学时,可参考附表1,学分认定细则及管理办法以相关正式文件为准。

(五)申请开设的开放实验项目按照公共选修课程进行建设和管理,折合24学时为1学分,按照每项目不高于2学分计入公共选修课学分。

(六)重新梳理课程体系及学时分配,认真填写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分配表,确保各类课程的学时比例达到本科合格评估的基本要求。

二、组织实施

    (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授予学位、实践学时学分计算办法及公共基础课程等方面的变更信息,由教务处统一作出说明。

(二)各教学单位应将本项工作作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以本项工作为载体充实教研室活动,引导和促进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确保每一位专业教师深入理解培养方案,为方案的实施打好基础。

(三)“地球物理卓越班”、“张衡地学班”等教学改革试点班的培养方案单独设计,经论证后统一汇编。

三、时间安排

(一)3510日:征求意见,下发培养方案补充完善的意见;

(二)31147:各教学单位组织动员,充分研讨,开展相关工作,填写并提交文本;

(三)48428:学院组织审核论证,各教学单位修改,统一汇编文本。

附件1:课外必修6学分安排表(参考).doc

附件2: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补充文本(参考模板).doc

    教务处
    2013-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