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与重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防科教【2013】7号)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3-21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3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将开展第五批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立项及重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一)原则要求  

1.学院本科课程均可申报,优先支持本科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的申报;重点支持新建专业课程的立项。  

2.课程负责人应为我院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课程负责人及课程组成员应与课程库信息一致。  

3.在建设期内,重点建设课程一律要建设成为网络课程,实现教学资源和教学互动的网络化;建设一套实用、高效的试题库。建设任务和要求详见《防灾科技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防科发教〔200917号)。  

4. 重点建设课程为建设任务,每个教学单位推荐的课程不限数量。  

(二)立项程序  

1.课程负责人申请。请课程负责人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交所在教学系部,申报书在各教学单位存档,不需要提交。  

2.系部审核。课程所在教学系部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汇总表》送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4号实验楼307室),并发电子版至jxjs@cidp.edu.cn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最终确定予以立项的第五批院级重点建设课程,正式发文。  

(三)时间安排  

1.   3   月21     —26   日:课程组申报,向所在教学系部提交《申报书》;  

2. 3   月27     —31日:教学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汇总表;  

3. 4   月1     3日: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审批;  

4. 4   月4     5日:正式发文立项。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高质量完成重点建设课程的组织申报及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转入下一年度的立项工作。  

2.重点建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立项后学院与各教学单位签订责任书,各教学单位可与课程组签订任务书。  

二、重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09——2012年度立项尚未验收的重点建设课程。  

(二)验收条件  

依据《防灾科技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防科发教〔200917号)要求,完成以下建设任务的课程组可自愿申请验收:  

1.一套完整的基本教学文件(包括历次开课的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工作手册、课程考核档案等)和课程教学档案(包括计划、检查、总结等课程管理资料,作业、实验、实习记录及实物等课程学习成果资料,教研教改成果资料等);  

2.一个完善的教学资源网站(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包括课程信息、学习指导、教学团队信息、各类网络资源、教学辅助资源等,并实现师生基于平台的教学互动);  

3.一套实用、高效的试题库(要求题库设计合理,数量充足,题型多样,覆盖所有章节及知识点,能够实现教考分离,并在教学实践中加以运用);  

4.一项院级以上相关教研项目(立项即可);  

5.一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相关教研教改论文(建议署名:防灾科技学院第﹡批重点建设课程资助项目)。  

此外,验收还要考核课程教学效果(包括课程组教师开出本门课程的督导评价及学生评教信息,可由教务处为验收专家提供数据)和教学改革方面(包括教学基本文件设计质量、教学团队建设、教学内容安排、实践教学环节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课程日常管理等)的内容。  

(三)验收程序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所属课程组依据以上验收条件进行自查;  

2.课程组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教学单位审核后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教学单位将汇总的验收书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重点建设课程进行集中评审,拟以汇报答辩的形式开展。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1 4月   8前:请各教学单位将审核后的《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逾期转入下一年度的验收;     

2 4月   814日:教务处负责对所有申请验收的课程的题库资源建设情况进行专题审核验收;  

3 4月   1518日: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具体议程见后续通知。  

请各课程组将重点建设课程的佐证材料直接带至评审会现场供专家审阅,课程资源平台、题库资源由汇报人现场演示,具体可参考《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专家评议用表》进行验收准备。  

(五)关于重点建设课程试题库资源建设标准的说明    

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重点之一是试题库资源建设。依据国家《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CELTS41.1)的定义,试题库(Item Bank)是按照一定的教育测量理论,在计算机系统中实现的某个学科题目的集合,它是严格遵循教育测量理论,在精确的数学模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教育测量工具。试题库并不是简单地将某一科目的练习题或考试题做简单地收集存入计算机。完整意义上的题库,除了具有录入存储试题的功能外,还应具备查询功能、智能组卷、分析反馈等功能。试题库相当于一个数据库,可以从里面调用、完善。  

1.学院根据课程建设类型,就题库资源的数量、质量等方面的建设要求做出调整,详见附件。  

2.各课程组可以根据课程特点及实际情况,切实有效开展题库资源建设。计算、论述类大题可按照小题的数目计算总数量。在达到基本数量要求的情况下,重点关注题库的建设质量和应用情况,并在教学实践中动态调整试题的内容和结构。  

3.超出基本数量、建设质量好并通过题库专项验收的,在总资助经费的基础上,按照1题∕1元的标准给予课程组奖励。  

三、重点建设课程的立项和验收的程序和管理    

(一)重点建设课程的立项每年计划开展12次。立项的课程以教学单位的意见为主,只填写汇总表,教务处负责立项发文。立项后,学院与教学单位签订任务书,各教学单位与立项的课程组签订责任书。各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质量和日常管理。  

(二)重点建设课程的验收工作每年计划开展12次。各教学单位审查通过后报学院教务处,教务处将首先对重点建设课程的题库资源进行专项验收,题库验收通过后方提交专家评审会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课程凭有效票据一次性报销资助经费。

附件:重点建设课程试题库资源建设标准(试行)

 

 

课程归属学科专业类别    
数量要求    
质量要求    
地球物理类、地质类、电子信息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力学类、仪器类、计算机类专业课等
不少于800题
1.题库不少于5种题型,且每题分别设定难度系数。
2.题库覆盖所有章节及知识点,实现以章节为单位生成习题,供学生平时练习。
3.通过上机考试或生成试卷的方式,实现题库出题考试。
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计算机类公共课、管理学大类、文学大类等
不少于1500题
极特殊类型的课程
自拟试题数量
在满足上述质量要求外,要有不少于5人行业专家组的论证意见。
不适合建设试题库的艺术类、体育类、设计类等课程
1.提出课程考核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并提供在教学实践中应用该模式的成果资料。
2.至少发表一篇与考核模式改革的相关论文。

 

 

 

 

   

   

   

   

 

 

    立项申报书.doc  

    汇总表.xls  

    验收书.doc  

    专家评议用表.doc  

 

 

 

    教务处
    201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