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3-25
各教学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系申报,教务处初审,主管院长审核,现将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实习经费预算结果和进一步做好实习安排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实习经费预算结果
根据学院2013年度夏季学期实习经费划拨额度以及各系申报实习课程情况,经主管院长审核,现将2013年度夏季学期实习经费预算结果予以公布,详见“2013年度夏季学期实习预算结果”(附件1)。
二、夏季学期实习经费使用要求
1.此项经费仅用于夏季集中实习过程中产生的车费、住宿费、场地费、保险费、艰苦专业补贴、部分耗材费(如果不足从系耗材费补充)、设备维修费等,不列支课时费、餐费等项目,确需列支专家(外聘教师)课时费的,可从课时费中支付;
2.实习经费由教学系部负责审批,经教务处确认后,由发展与财务处予办理借款及报销手续。
三、实习安排
请各系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5日前将“夏季学期教学任务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学院及时做好夏季学期实习的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