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3-29

 

各教学系部:

    为做好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包括2012年度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12年度以前立项但未通过结题的创新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结题评审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评审工作本着严格把关、积极鼓励的原则进行。严格把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质量,注重大学生科学研究方法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三、结题验收安排

    结题验收工作定于2013418日下午2点,地点5#5S115#5S125#5S145#5S15,验收分四组进行,具体分组见附件。

四、结题评审程序及等级确定

1.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需向评委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立项申报书中所承诺所有成果,汇报项目研究情况,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2.评委提问,包括项目研究方法、内容,成果与开题报告是否吻合等,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3.等级确定,结题等级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委投票超过半数的,则该等级为最终等级;各等级得票均未超过半数的,按从高到低的等级顺序,累加得票数超过半数的最低等级为最终等级。

五、未通过结题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处理

对于未通过结题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本着保护学生创新研究积极性的基本原则做如下处理:

非当前年度的创新项目(已经延期过的)如在本次仍未通过评审,将直接按未通过处理,不允许再次延期;

首次参加项目验收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评审的,允许延期一次,根据评委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工作,与下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并参加项目结题,仍不能通过结题的,按未通过理;同时,未通过结题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也有权填写《大学生创新项目变更申请表》,直接申请放弃继续研究,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报销研究过程中产生的项目运行经费,但总额不超过批复金额的40%

六、结题验收后档案材料归档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协助下,向项目所在系部上交500元以上可继续使用的设备、模块等材料,并上交图书、影像成果、实物成果,各系部做好相关物品的交接工作;

2.结题验收通过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在一周内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和纸介版,项目立项申报书中承诺的论文电子版和纸介版;

    3.项目负责人需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物品交接清单(附件)后报销全额项目经费。

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清单.xls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物品交接清单.doc

大学生创新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3-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