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完善课程库基本信息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4-26

 

各教学系部:

因学科、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等原因,目前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库有部分课程信息不准确或不完善,请各课属系部完善课程信息,于510日前将课程信息(电子版)返回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完善课程信息基本内容,包括:课程负责人、课程组成员、内容简介,其中:

1.课程负责人:仅限填写一人。未落实课程负责人的,应填写课程归属教研室负责人或系主任,并用括号注明建设字样。

2.课程组成员:填写课程组成员名单,主要成员应排列靠前。

3.内容简介:应和课程教学大纲一致,字数在100-150左右。

附件:课程库.rar

    教务处
    201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