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双语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4-28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防灾科技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防科发教﹝201278号)》及《防灾科技学院双语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防科教﹝201310号)的文件精神,提高学院双语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启动首批双语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课程应在本科生开设的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或专业选修课。英语专业课程和专业英语课程不列入双语课程教学范围。

(二)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中文课程教学近三年至少开设2轮并且学生评教结果都在85分以上。

(三)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最多申报一门课程,申报课程用外语授课的课时要达到该课程总课时数的70%。

二、申报对象

(一)课程负责人必须从事申报课程的双语教学,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外语教学水平。

(二)课程负责人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课程具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且教学团队结构合理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实施双语教学的课程负责人申请时须上报以下材料:

(一)《防灾科技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申报书》一式三份;

(二)实施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

(三)实施双语教学中使用外文教材的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教学系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申报课程由各教学单位于517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包括试讲、教师资格及教学文件的审核等。

(四)评审通过的课程可根据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在20132014学年正式开课。

 五、其他事宜

(一)学院对双语课程实施星级教学质量标准。凡获批准建设、开课的双语课程,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对认定为不同星级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课时补贴。

(二)学院将批准建设的双语课程列入院级重点建设课程范围,给予6000元建设经费资助,建设周期2年,单独设计验收标准,下发建设任务书,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评选。

(三)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的教学理念和目标的构建、双语课程内容安排、先进双语教材的引进与建设、双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双语教学课件制作、双语教学考核等。同时,应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共享相关教学资源,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具体验收指标见后续通知。

(四)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双语课程建设工作,积极动员和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双语课程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课程门数的5%

防灾科技学院双语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防科教【2013】10号).doc

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1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