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5-15
依照《关于印发< 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防科发教【2009】73号)文件精神,学院启动第二届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的推荐、选拔工作,请各系部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按推荐条件进行“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讲师职称及以下,在本院教学一线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并符合文件规定的其它推荐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申请者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申报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申请人课程建设成果;具有代表性的教研成果(论文、课题、获奖等);反映教学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科研的材料;反映成果的教材或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反映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材料;与填报内容有关的其他方面佐证材料。
三、申请者所在系(部)对申报材料审核后,统一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申报系(部)推荐汇总表》,签章后与上述材料一起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申报截至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