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灾科技学院鼓励教师参与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5-15

                    

各教学单位:  

《防灾科技学院鼓励教师参与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的若干意见》已初拟完成,现面向各教学单位征求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   5月   19前发电子邮件至fzjwc@cidp.edu.cn,也可直接向教务教材科反馈,感谢建言献策    

   

防灾科技学院鼓励教师参与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的若干意见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需要,鼓励 广大 老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风建,浓厚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氛围,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教师条件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了解学科前沿发展,能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可担任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指导教师。

二、学生课外学术、科研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学科竞赛类:主要包括经学院认定的国家、省级和校级及由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会主办的各类竞赛。

2.科研立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社会实践活动  

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  

4.各类学术讲座

由各系安排的各类学术讨论,含新生入学教育、就业指导及相关讲座。

5.学生社团及各类活动

学校团委认定的学生社团组织的相关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学生会活动。

6.学生创业就业专题活动

组织专场招聘会;

推荐落实就业实习岗位。

三、奖励措施  

1.学科竞赛类和大学生科研立项,均实行项目管理,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立项审批学时数从课时费中列支,涉及以考试形式进行选拔而产生的制卷、监考、阅卷等工作量按学院考试工作量申报形式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社会实践类活动,学院划拨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专项对指导教师进行资助;  

3.各类学术讲座,按照学院《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学术报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防科发教[2008]107号)执行;  

4.学生社团及相关活动经费,由学院团委在学院专项社团活动经费中列支教师指导经费;  

5.学生创业就业专题活动,由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活动实施方案,在专项经费中划拨教师指导经费。  

   

   

   

    教务处
    201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