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06-19
各教学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精神,为做好学院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的申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见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见附件2)执行。申报教学系需综合考虑新设专业的就业率和师资力量、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
二、申报目录内和目录外专业相关要求如下:
(1)申报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在附件2中下载);
(2)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在附件2中下载)。
三、请申报新专业教学系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