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 (论文、综合实践)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10-04

 

各系:

根据我院《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关于调整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补充完善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的要求,为了确保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程序

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在学院统一部署下,由教务处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系按要求成立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负责本部门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在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各专业各阶段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开题工作内容

201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流程管理、指导过程、文档流转等工作均在防灾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运行。2013109日正式启动2014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各系主任负责组织由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专业教师参加的专题教研会议,对学院有关文件进一步学习研讨,全体指导教师及组织管理人员要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要求,特别是《关于调整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与毕业实习的关联度。

学院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起始时间为2013109日,结束时间为2014610日。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设定各阶段时间安排,最迟在2014315日完成开题工作。

(一)题目的拟定与审核

1.各系根据专业特点,组织具备指导资格的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以教务系统中教师号和密码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初步提交候选题目。本科候选题目分为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两种类型,专科候选题目为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综合实践三种类型,题目数量应能够满足学生一人一题的选题要求,且至少50%以上题目为真题真做。

学生也可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申报题目,审批通过后作为其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各系考核委员会按照《规定》中有关选题原则的要求,就候选题目的性质、来源、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论证(包含学生自拟题目),并由各专业负责人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审批。

(二)选题

1.选题开始前,根据审核意见,各系指导教师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成本、专科候选题目的更新、修改工作。

2. 考核小组组长召开专业(班级)选题会,并组织学生以教务系统中学号、密码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题(如果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选择“分配”方式则不需要学生选题)。

3.各系指导教师登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学生选题进行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确定每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题目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资格须按文件要求严格审定。

4学院组织专家针对选定题目进行论证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题目需重新拟定或修改。

(三)开题

1.指导教师通过开题任务布置会议的形式与被指导学生进行交流沟通,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向学生部署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任务和要求,并向学生推荐参考资料(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文献库”进行推荐);

2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开题报告》;原则上选题结束后一个月内需完成开题工作

3指导教师召开开题报告会,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交流答疑并完成对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的审批,给出评语;

4.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在开题完成后不必打印装订,待答辩结束后与论文定稿同时完成打印装订和归档工作。

三、中期检查工作内容

(一)本科毕业生返校,接受指导和中期检查

学院要求本科毕业生必须返校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和中期检查工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设计或初稿。

各系应保证学生返校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指导,返校期间每生接受指导时间不低于1周,指导次数不低于3次。

(二)举行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并全面开展工作督导

各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安排具体中期检查时间,组织中期检查报告会,由学生汇报截至中期检查之前完成的工作;同时组织召开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报告会,由教师汇报指导工作;中期检查与开题环节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个月

各系应将上述两项中期检查报告会的召开时间提前1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届时学院将安排督导专家旁听指导。

(三)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成绩评定

中期检查结束后,各系及时组织学生和教师完成过程控制及成绩评定手册中“中期检查表”的填写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

各系在评定学生中期检查成绩时,未返校接受指导或未在中期检查报告会上报告的本科毕业生的中期检查成绩为不及格,同时暂停其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资格。

(四)中期检查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律不得变更;

(五)专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的中期检查工作同时启动,各系按照《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综合实践)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安排中期检查的组织形式和工作内容;

四、答辩工作安排根据学院毕业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后的导师指导过程、题目变更、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分组安排、成绩评定、优秀论文推荐等后续工作均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以实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减少手工操作工作量,提高指导效率,控制工作进度,加强过程监督,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系应高度重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系统使用手册,督促教师应用系统完成指导、管理任务。

    2. 学院要求在过程阶段必须设定开题、中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相似度检测稿和毕业设计(论文)终稿四个阶段,毕业设计(论文)相似度检测稿用于检测论文相似度,该版本论文不需要提交附录内容,毕业设计(论文)终稿用于指导教师评阅、评阅人评阅和推优评优,需要提交文本的全部内容;各系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图”(附件),适当安排各阶段时间。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图.doc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注意事项说明.doc

    教务处
    201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