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级“地球物理卓越班”学生选聘校内外导师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11-14

 

地震科学系: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地球物理学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总体实施方案》(防科发教﹝201280号)的工作要求,学院决定开展为2012级“地球物理卓越班”学生选聘校内外导师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校内导师

1.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责任心强,表达富有激情和感染力、说服力;

2.有较高的教学和专业学术水平,且长期担任本科生的课堂和实践教学工作;

3.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讲师职称,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状况,善于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且在聘期内主持有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在研科研项目,能够为所指导学生提供参与科研活动的机会。

4.与所指导的试点班学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校外导师

1.必须是专职工程技术人员;

2.必须为完成我院“卓越计划”试点班教学任务或工程实践指导所需要;

3.一般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与其所从事的指导工作相同背景的高等学校专科以上专业教育背景;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完成相应教学任务和实践指导任务。

二、遴选与聘任程序

(一)请地震科学系根据以上遴选要求,根据本系师资情况和合作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在征求教师本人和合作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为“卓越班”每5名学生各配备一名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原则,初步确定预选名单,其中校外导师推荐人选须填报《防灾科技学院“卓越计划”试点班校外导师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根据2012级“卓越班”学生人数,须推荐不少于6名校内导师和6名校外导师。

(二)教务处根据预选名单,组织相关部门对预选名单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答辩),确定正式导师名单,经公示后报学院批准聘任。

三、时间安排

(一)1124日前,请地震科学系将填写好的推荐导师名单(详见附件2)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二)1130日前,教务处组织对预选名单进行审核。

(三)1210日前,校内外导师名单公示。

(四)1215日前,报学院批准,正式聘任。

附件.rar

    教务处
    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