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11-25

各位同学:

根据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计划,现公布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考试安排

()学院组织

1.本学期171819学院组织的期末考试。其中19周安排2013级新生考试。

2.《大学计算机基础》(后8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安排详见最下方附件一、二

3.即日起,各位同学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考务管理”查询自己的期末考试安排(教务处首页:http://dean.cidp.edu.cn)。

()系部组织

非学院组织的其它课程的考核,均由课程归属教学系部组织,请相关同学根据任课教师安排按时参加考试。

二、学生须知

1.请同学务必带好两证:“身份证”、“一卡通”,证件丢失者持本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的附有学生照片及公章的学籍证明

2.学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迟到者不得入场,该门课程作旷考处理。凡旷考课程,不能参加补考。

  3.除考试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它用品应集中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不准带入座位;手机等通信工具不得带入考场,一经发现视为作弊。
  4.学生拿到试卷后,必须填写自己的班级、学号及姓名,学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不准询问他人,并注意保持考场肃静。
  5.考试时一律用学校发给的试卷、答卷纸和草稿纸,要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制图可用铅笔)答卷。字迹要清楚,卷面要整洁,所有考试发放材料不得带离考场。

6.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可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将所有试卷收齐核准数量后,方能离开考场。
   
三、监考须知

1.在监考时必须佩带监考证,监考员按时领试卷,提前到考场,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监考的,可提前向教务处提交换人申请。

2.监考教师应在学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引导学生按指定座位就坐。

3.监考教师要检查学生的两证(身份证、一卡通),并要求学生把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4.监考教师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事情,不中途离开考场,不坐着监考,并保持一前一后监考。

5.监考教师要认真监督学生考试,对于有违规动机或苗头的学生要进行警告,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发现学生作弊,要立即责令学生停止答卷,作好记录和收集好作弊资料。

6.监考教师收卷时,要按学号顺序排序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让学生离场。

不明事宜请与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1号楼1#204室)。

附件一:《大学计算机基础》(后8周)考试安排表.xls

附件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试安排表-上机.xls

与诚信携手同行,与舞弊挥手作别。

    教务处
    201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