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3-12-27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提高试卷归档质量,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阅卷、试卷归档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组织形式 (一)学院组织 1.公共基础课,工作如下: 由教务处安排考务、监考和巡视工作。 (二)系部组织 1.专业课考试(集中在18周,由教学秘书负责的),工作如下: (1)安排巡考、考务、监考及试卷保管等工作; (2)巡考:每时间段2人,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系书记、学办主任),巡考注意事项:①开考前,巡考人员务必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并详细记录监考老师是否按时监考等情况。②开考后,巡视人员应巡视各考场情况,督促教师遵守《监考守则》,监督学生遵守考场规则,并在巡考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 (3)考务:系办主任、教学秘书及学生办公室组成(考务人员至少2人),考务注意事项:①开考前,考务人员至少提前4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②保证试卷、学生签到表与时间段、考场对应,组织监考老师签到并提醒监考注意事项。③认真分发试卷及考试用品。④考试结束,提示主考教师核实试卷,无误后领走试卷。 (4)监考:①提醒老师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试卷。②检查学生两证,一前一后认真监考。 (5)试卷保管:①教务处统一印制试卷,于第16周周五(12月27)与系部交接,试卷由系部保管;②各系部应由专人负责,并将试卷封存在保密柜中,防止试卷泄密。 2.其他考试(任课老师自行组织的) 任课教师认真安排好监考及期末考试申报工作。 二、阅卷标准 (一)阅卷负责人应试做审核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并组织试评,通过试评,熟悉和统一并进一步修改、完善评分标准。 (二)阅卷教师应采用规范的记分格式。 1.小题记分格式:在应该扣分的地方,用红笔画杠表示此处有错,同时按评分标准以负分标明应该扣掉的分数。小题若为主观题,因其分值不同,其得分应以小题的满分减去扣分计算标示在该小题题号之前;小题若为客观题,且各小题分值相同,可仅标明应扣的分数。 2.大题记分格式:大题的得分应标示在该大题的题号之前,同时填列到卷头的分数栏内。 3.总分记分格式:总分填列到试卷卷头的总分栏内。 4.评阅试卷一律使用红色水笔或红色圆珠笔;卷面上不能做与评阅试卷无关的其他标记。 5.阅卷教师应在各大题的阅卷教师签名栏签名或盖章。如果整份试卷仅由一名教师评阅,可在试卷头签名栏签名或盖章。 3.评阅后的试卷必须经过复查,及时更正评阅错误。 三、考核资料的归档标准 (一)期末试卷 1.笔试试卷 (1)试卷:按学生成绩单序号排序装订; (2)《教学工作手册》中的学生平时成绩页复印件,1份; (3)考试大纲,1份; (4)试题审查表,1份; (5)成绩报告单,2份(一份存于试卷袋内,一份上交); (6)期末成绩分析(考查可为考试小结),需打印总成绩、期末成绩分析各1份,分析要详实填写并有整改意见。 (7)空白试卷(A卷),1份; (8)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A卷),1份; (9)空白试卷(B卷),1份; (10)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B卷),1份; 2.采用上机、口语、听力、题库随机抽题等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 (1)存储考试结果的光盘、考试过程的录音磁带等考试资料; (2)成绩报告单,每班2份(1份存于试卷袋内,一份上交); (3)试卷分析,每班1份 ; (4)《教学工作手册》学生平时成绩页的复印件,每班1份; (5)考试大纲,每门课程提供1份。 (6)评分标准,每门课程提供1份。 (7)空白试卷(A卷),1份; (8)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A卷),1份; (9)空白试卷(B卷),1份; (10)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B卷),1份; (二).试卷的归档要求 (1)试卷按成绩单顺序排序,加装统一制作封面后装订成册,学生成绩报告单、试卷分析、教学工作手册(含平时成绩页)、考试大纲、试题审查表、空白试卷、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各1份装订后一并存放在存档袋中。 (2)考核档案应经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复查签字后再上交。 四、试卷存档 1.阅卷、成绩登录、考试存档材料整理及所属系部检查完毕后,公共基础课试卷由课程所属系部收齐并统一交与教务处,由教务处保管存档;专业课试卷由系部对本系试卷作统一评价,并由各系自行保管存档(系部试卷按教务处统一编目排序);公选课试卷直接交与教务处。 五、试卷质量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