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2-24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丰富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学院决定继续推动开展分散实践活动,现将分散实践活动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分散实践活动特指除课内实验、开放实验、创新项目和学科竞赛之外的各种专业性活动,各系需进行系统设计,使各类分散实践活动相互补充。
二、申报要求
分散实践活动专业性强,灵活度大,分散在春秋季学期,可以对理论学习进行及时验证、总结与实现,改善理论课程教学效果,是对理论课程教学的有益补充。
1.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当前学期学生课内实验、开放实验、创新项目和学科竞赛的任务量多少进行分散实践活动的设计;
2.原则上此类分散实践活动应在第4、5、7、8、10学期(按4年11学期制)开展;
3.分散实践活动以一学期为基本时间段进行内容设计,可以是多个单元,也可以是一个完整项目;
4.该类分散实践活动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记,赋予0.5学分,课程名称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自拟,各申报单位应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并制定详细的任务内容和实施方案,大纲、指导书可视情况适当取舍;
5.本次申报的分散实践活动主要以分散形式进行,以学生自主进行组织管理为主,教师指导为辅,原则上不应安排长时间的集中授课;
6.每个项目应保证有一定的受众面,参与学生原则上应至少为一个专业的一个年级,确实达不到的,每个项目参与人数不能少于30人;
7.科学设计项目的考核方式,在实施方案中须明确项目任务分工,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各分散实践活动如需赋予学分,须在项目开始前向教务处申请补入课程库,并置入学生名单(或由学生选课),以便成绩录入;
8.合理预算,各申报部门根据所设计的分散实践活动,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安排预算。
三、申报要求
申报分散实践活动项目需提交《分散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分散实践活动项目实施方案和分散实践活动项目预算书。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需在2014年3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