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度学科竞赛经费批复结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3-10

 

各系部: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2014年工作要点》要求,逐步试行管理重心下移,此次学科竞赛经费分配以系部为单位,以包干的形式进行分配,现将2014年学科竞赛经费分配结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竞赛的管理

各竞赛组织单位需依据《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防科教﹝201326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学科竞赛。

(一)学科竞赛的基本原则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须依据“关注重点、内外对接、广泛参与、择优选拔、节俭高效”的原则组织参与。

1.重点参加与本学科紧密相关、影响力较大的校外竞赛项目;

2.必须组织学生广泛参与校内竞赛选拔,择优推荐参加校外学科竞赛,以扩大学生参与面;

3.各参赛单位应节约竞赛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竞赛资金效能和竞赛影响力。

(二)学科竞赛的组织实施

1.教务处、院团委负责学科竞赛统筹协调工作;

2.各类竞赛申报单位负责竞赛的校内选拔和校外参赛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学科竞赛运行经费管理

1.根据学院分配的竞赛经费额度,各系部内部遴选2014年度拟参加的学科竞赛,并以项目的形式分配经费进行管理;

2.学科竞赛运行经费支付范围包括:校内选拔宣传组织费用、参加学科竞赛报名费、差旅费、耗材费等;学科竞赛经费报销需符合财务制度,并注明竞赛项目名称;

3.各种津补贴费(差旅补贴除外)用均不纳入学科竞赛运行经费支付范围;

4.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竞赛结束后,各竞赛组织单位需将竞赛结果(含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防科教﹝201326号)中各级别竞赛对应的学时数兑现指导工作量;

涉及以考试形式进行选拔而产生的制卷、监考、阅卷等工作量的,需事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审批后方可执行,教务处按学院考试工作量予以核算。

(四)学科竞赛运行经费报销流程

1.竞赛实施单位负责人(系部主任)根据学科竞赛运行经费列支范围进行经费审批;

2.学科竞赛运行经费按校内竞赛和校外竞赛两个阶段预支和报销,预支校外竞赛经费前,竞赛实施单位需向教务处提交的校内竞赛总结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校内竞赛活动效果确认;

3.发展与财务处根据学科竞赛运行经费列支范围及教务处确认结果予以办理借款及报销手续。

二、2014年学科竞赛经费分配情况表

所属系别

学科竞赛经费(元)

地震科学系

8000

防灾工程系

110000

防灾仪器系

193000

灾害信息工程系

165000

经济管理系

5000

人文社科系

35000

外语系

25000

基础课教学部

59000

总计

600000

    教务处
    2014-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