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4-10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防科发学〔201015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本学期课程期中考试的具体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期中考试课程

本学期课程安排教学周达12教学周以上的必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程)。

二、期中考试组织

1、组织主体

除《高等数学(下)》、《大学英语Ⅱ》课程外,其余课程均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

2、考试形式

期中考试可采用大作业、纸质试卷、题库考试、论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对已通过验收的重点课程,应进行题库抽题组卷考试或进行题库在线考试。

凡采用大作业、论文形式考试的,任课教师应提高考核质量,保证学生的作业量及作业难度。

凡采用题库组卷考试或题库在线考试的,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实施前,通过布置作业、练习等形式对题库进行测试。

3、考试安排

本学期期中考试应在完成本学期8周教学任务之后举行,可以随堂进行,也可课后组织。

三、考试组织费用

本学期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采用大作业、纸质试卷、论文等形式考试的,学院将按照“2课时/班级/课程”的标准进行考试费核发。采用题库组卷考试或题库在线考试的,考试费标准为“4课时/班级/课程”。考试费将在任课教师组织课程期中考试完成后,统一核发。

四、期中填报时间

任课教师于414430(第8-10周周三)登陆教务处主页考务辅助平台自行填报,通过查询“期中考务工作量”查询考务费。

本学期期中考试材料由任课教师自行存档。

    教务处
    201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