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09-17
各系(部):
为加强实验课程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依据《防灾科技学院实验课教学管理办法》(防科教﹝2011﹞32号)要求,现将本学期实验课程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1.依托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建设、维护实验项目库数据信息;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理清本学期课内实验学时数量及应开出实验项目内容;
3.各系(部)、各专业指定详细的实验教学计划安排(包括上机类实验课程,上机类实验项目名称可以用章、节或知识点名命名),由教学秘书汇总统计,2014年9月30日前在实践教学平台中完成实验排课工作,形成完整实验课表;
4.完善实验课程教学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制定科学有效的实验课程考核方式;
5.严格实验课程教学计划管理,如需调整课程安排,任课教师应提前在系统中进行调课申请,系(部)审批生效方可执行;
6.本学期第四周开始,依据实验课表,加强实验教学巡视力度,实践教学平台中实验课表作为实验教学秩序巡视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