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10-31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防科发学【2010】15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考试课程 本学期课程达12教学周以上的必修课(不含公共选修课程)。 二、考试安排 除《高等数学(上)》、《大学英语Ⅲ》两课程由学院安排外,其余课程均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三、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中考试应在完成本学期8周教学任务之后举行,可以随堂进行,也可课后组织。 四、考试形式 期中考试可采用大作业、纸质试卷、题库考试、论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对已通过验收的重点课程,应进行题库抽题组卷考试或进行题库在线考试。 凡采用大作业、论文形式考试的,任课教师应提高考核质量,保证学生的作业量及作业难度。 凡采用题库组卷考试或题库在线考试的,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实施前,通过布置作业、练习等形式对题库进行测试。 本学期期中考试材料由任课教师自行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