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11-17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落实《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检查实施细则》(防科教〔2010〕35号),学院决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要内容
(一)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主要工作:
1.组成检查组对各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开展评教、评管、评学等活动了解日常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及学风建设工作;
3.进一步深入开展教室、机房、实验室、新生晚自习室等教学场所的教学秩序巡视;
4.召开教师、学生专题座谈会;
5.组织学生课堂考勤核查,新生晨练、晚自习核查,对旷课达到规定学时数的学生进行处理;
6. 检查学生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班级会议活动记录本、班级记录册、辅导员工作日志、学生成长手册等
7、组织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听取各系学生工作汇报,与辅导员座谈、交流,检查2013级学生综合测评情况。
(二)各系(部)主要工作:
1.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具体检查工作;
2. 重点检查本科课堂教学进展情况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落实情况;
3.重点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4.重点检查新教师的教学情况;
5.重点检查本系(部)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6.深入开展学风建设活动。
7.检查上课、晨练、晚自习出勤率、纪律和效果。统计本学期学生课堂考勤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按照规定进行违纪处分工作。
8.各班进行学风自查,做好学业困难学生情况排查,形成学业困难学生排查表。电话联系学业困难学生家长,将排查情况交任课教师,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一起做好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9.检查宿舍卫生、学风及文化建设情况。
10.各系书记牵头组织留级学生谈话,进行帮扶教育。
(三)教辅部门配合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
二、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系部要通过听课、研讨、座谈会等多种自查方式,详细了解本部门开学以来“教”与“学”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找出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整改,推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每个系(部)组织一次公开课活动、一次学风建设活动。每个教研室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一次大型的教研活动,如课程网站建设、微格教学、说课、示范课、课件制作等;
(三)各相关部门及每位教师都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分别填写期中教学检查系列用表(包括: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系(部)期中教学检查用表,学业不良学生情况排查表、学生课堂考勤核查统计表),表格在教务处、学生处网站下载;
(四)第九周至第十周各系部组织自查,填写自查记录,形成自查报告。11月28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系(部)期中教学检查用表、系部自查报告统一交至教务处;各系学业不良学生情况排查表、学生课堂考勤核查统计表、学风建设活动简报、期中学风检查工作总结报学生工作处;
(五)第十一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