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4-12-18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织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有效防范和制止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考试组织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考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 2.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 二、考务办公室设置 4号楼4#209(明略楼),5号楼5j11(文德楼), 6号楼6j11(承基楼),北实验楼319(长庚楼) 三、其他事宜 1.监考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如: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2.监考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3.监考人员不得私自找人替换,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的须报本系部同意,由系部进行调整,并于 4.监考名单及操作规程详见附件。 【提示】请各教学单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