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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考生: 
现场确认 
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我校负责本校大三、大四参考学生现场确认工作,现场确认事宜公布如下: 
一、确认人员:本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不接受校外考生审核。 
二、确认时间:1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 
三、确认地点:防灾科技学院明德楼二层204教务处考试中心。 
四、携带证件:身份证、一卡通。 
五、确认流程: 
1.打印信息表:考生持身份证、一卡通在确定点打印信息确认表(提供手机号后6位数字),核对确认表信息,如确认无误,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和日期。如有误,考生自行到报名网站上更改后重新审核(现场不提供信息更改用机); 
2.证件审核:将身份证、一卡通交验证工作人员查验,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下方空白处加盖“验证合格”章; 
3.网上确认:工作人员查验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验证合格”章、考生是否签字,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下方空白处加盖“审核通过”章,网上“提交审核”并将报名信息表留存。 
4.网上缴费:1月19日至23日,审核通过的考生再次登陆报名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报名流程   
一、报名环节 
1月12日至18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后经过注册,按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11个设区市及华北油田地区选择;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市报考,不得跨市报考)。 
二、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确认环节 
1月19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 17:00 ),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并在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所在考区有多个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四、网上缴费 
1月19日至23日,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冀价行费 [2013]36号文件规定,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二)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5年3月9日至3月15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2015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3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kc@hebeea.edu.cn),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电话通知考生。 
(四)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五)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需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等项工作。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六)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特别说明:本确认点只负责本校在籍学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与考试相关信息具体请到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附: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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