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通知》(防科发学【2010】15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考试课程
本学期课程达12教学周以上的必修课(不含公共选修课程)。
二、考试安排
除《高等数学(下)》、《大学英语Ⅱ》两课程由学院安排外,其余课程均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三、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中考试应在完成本学期8周教学任务之后举行,可以随堂进行,也可课后组织。
四、考试形式
期中考试可采用大作业、纸质试卷、在线题库考试、论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对已通过验收的重点课程,应进行题库抽题组卷考试或进行题库在线考试。
凡采用大作业、论文形式考试的,任课教师应提高考核质量,保证学生的作业量及作业难度。
凡采用题库组卷考试或题库在线考试的,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实施前,通过布置作业、练习等形式对题库进行测试。
本学期期中考试材料由任课教师自行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