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04-21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院教材建设工作,推动相关课程和学科专业建设,学院将开展第二批防灾减灾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与首批防灾减灾特色教材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防灾减灾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立项的教材要突出我院防灾减灾人才培养的特色,符合防灾减灾学科发展和我院课程建设的需要;
2.国内正式出版的教材未能涵盖我院课程教学内容,拟建设教材能填补国内教材出版的空白(如新开设专业、双语教学、交叉学科等特色教材);
3.拟建设教材具有一定推行适用专业范围;
4.主持教材编写的人员必须为我院正式聘用的教师,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的教学和编写教材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实验教材的主编条件可适当放宽;
5.申请立项的教材,原则上应有自编讲义为基础,自编讲义应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使用效果良好,并在此基础上,有完整科学的编写思路和修改方案;没有讲义的至少试用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出版;
6.主持人须提供详细的教材编写大纲,编写大纲内容包括:教材编写思路、教材特色、教材目录;
7.教学辅助类教材不纳入本次申请范围。
(二)申报方式
已有自编讲义基础,申请我院特色教材建设立项的教师,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特色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教务处网页下载)。教务处根据具体选题情况,进行形式审核,必要时,还须补充相关文献资料。
(三)申报时间
各教材建设负责人将申报材料报教学建设科,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5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 评审程序
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在相关学科的院内外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申请教师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拟编写教材在学科专业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教材编写的思路、特色及国内外同类教材的比较等方面进行汇报和答辩。初审通过的教材项目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按规程进行投票表决。
(五)支持政策
通过评审的教材,教务处按照教材建设管理规定,下达教材编写任务书,并分次下拨教材建设经费10000元。同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折算教材编写工作量。
教材编写完成后,学院组织专家审稿,达到出版水平的教材,由学院统一联系落实出版事宜。
二、首批防灾减灾特色教材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首批立项尚未验收的防灾减灾特色教材建设项目。
(二)验收条件
项目已按任务书要求完成了编写任务。
(三)须提交的材料
1.特色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
2.教材样书或打印书稿两份;
3.其它支撑材料,如:教材编写大纲、自编讲义、相关调研、论证的材料等,一式一份。
每一项申报材料单独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将教材名称及主编姓名写在档案袋表面。
(四)其它事宜
1.各组按照学科大类分别审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每组评委会成员由3—5位评委组成。
3.凡评审通过的教材建设项目,由学院统一联系出版事宜,并下拨全部建设经费,按照相关规定折算教材编写工作量。
4.各教材建设负责人于2015年5月8日之前将验收材料报教学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