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新专业申报、论证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04-29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院专业建设步伐,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提高我院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对2015年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和论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新专业申报要重点考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结合我院学科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和专业结构,突出防灾减灾办学特色为目标。

(二)增设新专业要充分考虑到报考生源和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以现有专业为依托,逐步拓展学科专业领域,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院办学效益。 

(三)新专业申报应符合教育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9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425)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如确有需要,可申报符合办学条件的目录外专业。

二、新专业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对人才需求做出科学的预测,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 

(二)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教学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四)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相近专业为依托或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五)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新专业申报的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调研论证

各系部要进行充分调研、认真论证,对人才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对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要做出较为科学的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论证报告。

(二)材料准备

申报新专业须准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

2.关于申请新增专业的论证报告;

3.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新增专业师资基本情况;

5.其它教学条件落实情况说明材料。

(三)有申报意向的系部,请于2015510日之前将初步意向报送至教务处211室。2015626日前,各系部将拟申报专业论证材料及《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交教务处211室,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liyaosen@cidp.edu.cn,联系电话:61597606

(四)学院召开新专业申报答辩会,新增专业负责人进行汇报。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确定申报专业名单,经中国地震局审批后报教育部备案。

(五)对于申报的新专业,学院教务处提供(不超过)一万元的经费保障(经费可以随用随报,也可以统一报销),用于在申报期间的论证会、调研、材料打印等工作。

四、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申请新增专业论证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增设该专业的必要性(人才需求调查预测、行业发展背景等);

(二)增设该专业的可行性(学院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制度等保障措施);

(三)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

(四)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包括:①论证报告;②参加论证专家名单;③专家论证原始记录等); 

(五)拟设专业的任课教师情况一览表; 

(六)拟设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

(七)对申请表栏目中教师基本情况和办学条件等的补充说明材料;

(八)目录外新专业的论证应着重对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说明,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各系部还需提交专家论证报告和专业介绍。专家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拟设专业名称的科学性、规范性分析;

2.对拟设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

3.拟设专业与国内外相关或相近专业比较分析;

4.拟设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主要指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主要课程、修业年限、授予学位;

5.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6.拟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情况。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doc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doc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教务处
    201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