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06-05
各系(部):
依照《关于印发< 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防科发教﹝2009﹞73号)文件精神,学院启动第三届教学新秀的推荐、选拔工作,请各系(部)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按评选条件进行教学新秀的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讲师职称及以下,在学院教学一线工作3年以上(含3年)并符合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申请者须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申报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申请人课程建设成果;具有代表性的教研成果(论文、课题、获奖等);反映教学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科研的材料;反映成果的教材或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反映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材料;与填报内容有关的其他方面佐证材料。
三、申请者所在系(部)对申报材料审核后,统一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申报系(部)推荐汇总表》,签章后与上述材料一起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四、申报截至日期:2015年6月12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五、《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申报推荐表》、《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新秀申报系(部)推荐汇总表》可在教务处的文档下载区下载。
六、学院对教学新秀申报推荐人员材料审核后,将对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并组织评审小组于下学期开始进行教学质量跟踪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