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学年《高等数学》学位考试(非毕业生)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06-09

 

各系部:

按照《防灾科技学院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工程启动工作方案》的日程安排,现将本学年《高等数学》学位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4级新生和此前数学学位考试仍未合格的所有本科生

二、考试安排

考生名单、考场及座位安排详见附件。

三、考试时间

2015624(第17周周三),下午04:30

四、考试地点

分三个地点:文德楼(5号楼)、承基楼(6号楼)、长庚楼(北实验楼)。

五、考风、考纪要求

1、各班级辅导员在考前应组织专门班会强调考风考纪,严格要求学生遵守《防灾科技学院考场规则》,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发生。

2、有关任课教师应向学生解释此次考试的性质,要求学生认真准备、诚信考试。

六、成绩报送

基础课教学部数学教研室负责本次考试成绩填报,另外,将试卷和成绩单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存档。

附件:2015年数学学位考试(非毕业生).xls

望各位同学认真复习,诚信考试。祝愿大家取得好成绩!

    教务处
    20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