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09-08

各相关考生:

一、重要提示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我校负责本校大三(含大三)以上学生现场审核工作,现将审核事宜公布如下:

报名条件:我校大三(含大三)以上学生均可自愿报名。

审核时间91416日(每天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 17:00 )。

所带证件:身份证、一卡通。

审核地点: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明德楼204)。

注意事宜: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二、考试安排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类别时间

111(星期日)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三、报考条件

我校大三(含大三学生)以上学生均可自愿报名。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9713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后经过注册,按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

注意:考区:我校大三、大四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市报考,不得跨市报考。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现场审核

审核时间:91416日(每天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 17:00 );

所带证件:身份证、一卡通。

审核地点: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明德楼204)。

注意事宜: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三)网上缴费

91418日,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冀价行费 [2013]36号文件规定,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科次。

(二)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510261031)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2015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130,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kc@hebeea.edu.cn),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四)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五)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需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等项工作。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六)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教务处
    201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