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10-07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及时总结课程建设成果,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防科发教﹝2008﹞6号)等管理文件精神,现决定对我院2012年度立项的38门精品建设课程开展验收和2014年度立项的23门精品建设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精品建设课程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2012年度立项的38门精品建设课程。
(二)验收标准
依据《防灾科技学院精品建设课程基金项目实施方案(暂行)》和《防灾科技学院精品建设课程评审指标》标准执行。
(三)验收程序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所属课程组依据以上验收条件进行自查;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程,参与精品建设课程中期检查工作,课程建设周期在原批复结题时间基础上最多延期1年。
2.课程组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精品建设课程验收书》(一式三份),教学单位审核后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教学单位将汇总的验收书(纸质和电子版)于2015年10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德楼205);
4. 10月26日-11月1日: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具体议程见后续通知。
二、精品建设课程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2014年度立项的23门精品建设课程和2012年度立项未达到结题条件的精品建设课程。
(二)检查程序
1.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课程负责人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自查工作。
2.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内容应紧密围绕课程建设预期目标(包括必建项目和选建项目)、已完成的工作、阶段性成果、后续工作安排及经费执行情况等。
3. 请各课程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于10月30日前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德楼205室),电子版发送至jxjs@cidp.edu.cn,逾期不予受理。
4. 本次检查重点是项目研究任务进展和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对无实质性开展研究和建设工作,未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将给予“暂停经费资助”或“取消资助”等处理意见。
三、其他事宜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品建设课程的验收和中期检查的组织工作,做好课程建设规划,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二)通知中所有表格及相关文件请在教务网站下载查阅。联系人:石建辉,联系电话:61593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