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批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与第十轮重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10-29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5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将开展第九批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与第十轮重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九批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一)原则要求

1.学院本科课程均可申报,优先支持本科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的申报;重点支持新建专业课程的立项。

2.课程负责人应为我院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课程负责人及课程组成员应与课程库信息一致。

3.在建设期内,重点建设课程一律要建设成为网络课程,实现教学资源和教学互动的网络化;建设一套实用、高效的试题库。建设任务和要求详见《防灾科技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防科发教〔200917号)。

4. 重点建设课程为建设任务,每个教学单位推荐的课程不限数量。

(二)立项程序

1.课程负责人申请。请课程负责人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交所在教学系部,申报书在各教学单位存档,不需要提交。

2.系部审核。课程所在教学系部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汇总表》送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德楼205室),并发电子版至jxjs@cidp.edu.cn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最终确定予以立项的第九批院级重点建设课程,正式发文。

(三)时间安排

1.112日—12日:课程组申报,向所在教学系部提交《申报书》;

2.1113日—20日:教学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汇总表;

3.1121日—26日: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审批;

4.1126日—27日:正式发文立项。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高质量完成重点建设课程的组织申报及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转入下一年度的立项工作。

2.重点建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立项后学院与各教学单位签订责任书,各教学单位可与课程组签订任务书。

二、重点建设课程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以往批次立项尚未验收的重点建设课程。

(二)验收条件

依据《防灾科技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防科发教〔200917号)和《防灾科技学院课程试题库建设质量标准》(防科发教〔201317号)要求,完成以下建设任务的课程组可自愿申请验收:

1.一套完整的基本教学文件(包括历次开课的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教学工作手册、课程考核档案等)和课程教学档案(包括计划、检查、总结等课程管理资料,作业、实验、实习记录及实物等课程学习成果资料,教研教改成果资料等);

2.一个完善的教学资源网站(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包括课程信息、学习指导、教学团队信息、各类网络资源、教学辅助资源等,并实现师生基于平台的教学互动);

3.一套实用、高效的试题库(要求题库设计合理,数量充足,题型多样,覆盖所有章节及知识点,能够实现教考分离,并在教学实践中加以运用),其中:

1)地球物理类、地质类、电子信息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力学类、仪器类、计算机类专业课等:不少于800题;

248及以上学时的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计算机类公共课、管理学大类、文学大类等:不少于1500题;32学时的上述课程不少于1000题;

3)不适合建设试题库的艺术类、体育类、设计类等课程:建议不使用题库;

4)极特殊类型的课程,可自拟试题数量,但需提供不少于两位专家的鉴定意见。

4. 一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相关教研教改论文(建议署名:防灾科技学院第﹡批重点建设课程资助项目)

5. 主持一项院级以上相关教研项目方可参加优秀等级的评选。

此外,验收还要考核课程教学效果(包括课程组教师开出本门课程的督导评价及学生评教信息,可由教务处为验收专家提供数据)和教学改革方面(包括教学基本文件设计质量、教学团队建设、教学内容安排、实践教学环节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课程日常管理等)的内容。

(三)验收程序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所属课程组依据以上验收条件进行自查;

2.课程组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教学单位审核后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教学单位将汇总的验收书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4. 对申请验收课程的题库资源建设情况进行专题审核验收;

5.对于通过题库专项验收的重点建设课程,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拟以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集中评审。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11113日前,请各课程负责人提交的材料及完成的工作:

1)《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一式一份);

2)《防灾科技学院重点课程建设试题库验收鉴定书》(一式一份);

3)所有试题按照相关要求导入防灾科技学院在线考试系统;

4)提交题库验收的其他支撑材料:

①考生在线考试的试卷(在线题库导出刻盘)或从题库抽出组卷的学生笔试试卷(提交5份抽样试卷);

②考试成绩分析(在线题库考试的,可在题库的查询统计-考试档案-试卷分析中生成;笔试考试的,可提交成绩总结);

③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等相关材料。

5)艺术类、体育类、设计类等不适宜建设题库的课程,需提交课程考核实施方案及一篇发表的与课程考核相关的教研论文。

请各教学单位统一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德楼205室),逾期转入下一轮次的验收。

21114日-1121日:对申请验收课程的题库资源建设情况进行专题审核验收,通过题库验收的课程提请评审会审议。

31123日-1128日: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具体议程见后续通知。

(五)关于重点建设课程试题库资源建设标准的说明

重点建设课程的建设重点之一是试题库资源建设。试题库资源建设标准参见《防灾科技学院课程试题库建设质量标准》(防科发教〔201317号);超出基本数量、建设质量好并通过题库专项验收的,在总资助经费的基础上,按照1题∕1元的标准给予课程组奖励。

三、其他事宜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重点建设课程的立项和结题的组织工作,做好课程建设规划,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二)通知中所有表格及相关文件请在教务网站下载查阅。

防灾科技学院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doc

防灾科技学院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防灾科技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验收书.doc

防灾科技学院重点课程建设试题库验收鉴定书.doc

    教务处
    201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