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11-09
各系(部): 按照《防灾科技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和教务处的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为及时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提交下学期教学安排 各学生所在系通过“教务系统—培养方案—统计报表—教学安排”打印本系教学安排表,11月12日下班前提交“2015-2016学年春(三学期)”教学安排打印版。 2.教务处根据各系上报的教学安排下发下学期执行计划,各课程所属系(部)通过教务系统提交教学任务。 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成员对不同版本的教材进行比较、分析后,向所在教研室(专业)提出拟选用教材。教研室(专业)主任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审核选用的教材。各系(部)填报《2015-2016-2教材征订表》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公布教材征订情况,各系组织学生购买教材。 请各系(部)务必于11月25日前完成教学任务、教材征订信息的维护,并提交《2015-2016-2教材征订表》(在各部门提交完下学期教学任务后,教务处会将《2015-2016-2教材征订表》发至各部门)、《防灾科技学院助课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务用表下载)。 3.管理岗位人员行政兼课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研室主任兼课不超过12学时,专任教师每周不超过16学时。 4.需助课的课程应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助课审批表》,经批准后和主讲教师教学任务同时下达,教务任务下达后不再受理助课申请。 5.需聘请外聘教师的系部,应遵照《防灾科技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防科发人【2013】28号)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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