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自修考试(含延期毕业生考试)安排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11-16

 

各位同学:

我院课程重修以自修形式进行、期末组织课程考核。延期毕业生课程考核未合格的,需在两年内以自修方式参加课程重修并通过考核。2015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允许无学籍学生报名,学院将自行组织延期毕业生英语学位考试。

现将本学期自修考试安排如下,望各位同学认真复习,诚信考试:

一、考核范围

1、在校生秋季学期重修课程;

2、近两届延期毕业生所有不及格课程(不含毕业设计、论文);

3、近两届延期毕业生英语学位考试未达到学院要求的;

二、组织方式

自修考试分学院统一组织和系部自行安排两种,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统一组织

1.考试日期:1202日、03日、04日(第12周周三、周四、周五)全天

2.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二)系部自行安排

1.考试时间:请相关考生于1130日—1211(12-13周周五)期间与任课教师联系,并由任课老师安排考试

2.考试安排:考试名单、科目详见附件2

三、其他说明

1、在校生须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可持本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的附有学生照片及公章的学籍证明。

2、延期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3、不明事宜请与教务处考试中心(明德楼204室)咨询,联系电话:010-61598778。

    附件1自修(含延期毕业)、英语学位考试安排表(统一安排).xls

附件2自修(含延期毕业)考试安排表(自行安排).xls

    望各位同学认真复习,诚信考试。祝愿大家取得好成绩!
    教务处
    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