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2-27
各系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将于本学期第一教学周进行,补考面向上学期期末考试办理缓考手续或考试成绩在40-59分(含40分)之间的不及格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1.采用笔试、上机等形式考核的课程,补考工作由学院于3月2日—4日期间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附件。 2.采用口试、听力、专业软件机考、绘图等特殊考试形式考核的课程,补考工作由各系自行安排,请相关同学在2月29日-3月9日期间,及时联系任课老师,按老师要求完成补考。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补考工作安排 1、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上学期成绩,如有疑义,可于3月1日前到教务处考试中心(明德楼205)申请成绩复查。 2、学生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到场考试,证件丢失者可到辅导员处办理相关证明。 3、监考教师、考生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防科教【2015】16号)文件要求,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三、补考成绩报送 1、补考成绩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系统录入,3月11日(第二教学周周五)下班前将考试资料归档: 2、网上提交成绩后直接打印的成绩单两份。成绩单须经系部主任签字(或盖章),一份置于试卷袋内,一份交系部。 3、补考试卷由课程所属系部自行保存。 附件1: 附件2: 望各位同学认真复习,诚信考试。祝愿大家取得好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