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3-04
各位同学: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防科发教【2011】24号),经本人申请,转入、转出系审核,公示期无异议,经学院研究决定,批准下列学生转入2015级相关专业,请各位同学尽快到新专业办理转入手续。
1、学生到转入系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
2、转入新专业后,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请务必在所住楼管处登记。
4、学生转专业,原已取得合格成绩与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对应的必修课程要求的,经教务处确认后,予以承认,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学籍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作为公共选修课成绩与学分记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的班级已经开设完毕的必修课程,学生必须于下学期补修并取得学分。
5、第二周执行新专业课表。
转入新专业学习后,学业繁重,学生须抓紧时间努力学习,保证教学计划内课程顺利通过,具体要求可参见《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