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实施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工程的意见》(防科发教[2008]16号)第七条关于大学英语课程免修的规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426分以上成绩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经教务处与外语系协商,决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同学可免修《大学英语Ⅳ》(课程号:2008106)课程:
1、大学英语CET-4考核成绩达到426分,且前三个学期每学期的大学英语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达到80分;
2、大学英语CET-4考核成绩达到426分,虽未达到第一条要求,但大学英语CET-6考核成绩达到426分;
学生填报《课程免修申请表》,于3月11日16:30前交教务处教务科(明德楼201房间),过期不报者则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
2014级英语免修名单.xls
课程免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