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部分学生跳级申请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3-21

 

各系部:

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试行)》要求:留级学生如已获得原班级所有已修课程的学分(含集中实践课程),于每学年初可申请跳级到原班级。部分学生在原班级毕业时达到原班级学分要求,毕业答辩通过,鉴于实际情况,允许其跳级到原班级。根据河北省人事厅2016年毕业生工作安排,各学校务必于20164月上报毕业生信息且不再安排补报,经研究决定,对部分2011年、2012年入学的留级至2013级学生跳级工作安排如下:

12011年、2012年入学的留级至2013级的学生,课程学分达到原班级要求且已申请毕业答辩,可申请跳级,经系部同意后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允许其跳级至2012级。申请书(手写)须于331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明德楼201房间)。

2、部分同学未达到原班级学分要求(不含毕业设计),但仅差部分春季学期课程,学生可申请提前参加考试,考试将于第5教学周进行,考核合格后可申请跳级,考试未通过不允许跳级且本学期不再安排期末考试。提前考试申请书须于324日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明德楼204房间)。

请各系部务必通知到有关学生,本轮跳级处理后,学院将不再受理跳级至2012级的申请。

附件1:已申请毕业设计的2011年、2012年入学的留级至2013级学生名单.xls

附件2:考试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6-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