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4-22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持续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决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一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依照《防灾科技学院教学检查实施细则》(防科教〔201035号),现将有关检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要内容

(一)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主要工作:

1.组成检查组对各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开展评教、评管、评学等活动了解日常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及学风建设工作;

3.进一步深入开展教室、机房、实验室、新生晚自习室等教学场所的教学秩序巡视;

4.召开学业困难专题师生座谈会;

5. 组织课堂考勤、晚自习抽查,对旷课达到规定学时数的学生进行处理;

6. 组织现场检查,各系提交学风建设工作报告。现场检查内容包括:班级会议活动记录本、班级记录册、辅导员工作日志、学生成长手册早操晚自习考勤记录等;

7.组织学生座谈会。.

(二)各系(部)主要工作:
1.
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优化、论证工作;

2.重点检查本科课堂教学进展情况和实践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3.重点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4.重点检查新教师的教学情况;

5.重点检查本系(部)的教研活动按计划开展情况;

6.通过座谈、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风状况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有创新性地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力求实效;

7.各系结合实际开展诚信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促进优良学风的养成;

8.检查上课、晚自习出勤率、纪律和效果。统计本学期学生课堂考勤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按照规定进行违纪处分工作;

9.各班进行学风状况自查,填写学业困难学生排查表。按照学业困难生帮扶方案,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一起做好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10.检查宿舍学风状况及文化建设情况;

11.各系书记牵头组织留级学生谈话,进行帮扶教育。

(三)教辅部门配合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

二、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系(部)要切实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加强对全体任课教师(包括聘任教师)的各个教学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同行听课、专题研讨、师生座谈会等多种自查方式,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认真总结前段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及时发现和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推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系(部)要结合精品课程建设、重点课程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教研工作。每个系(部)组织一次公开课活动、一次学风建设活动、一次关于学业不良学生的教育帮扶计划及措施的研讨活动。每个教研室结合教研计划和实际情况组织一次大型的教研活动,如:名师讲学、课程体系优化、说课、课件制作评比等等推动教师成长和专业发展;

(三)各相关部门及每位教师都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分别填写期中教学检查系列用表(包括: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系(部)期中教学检查用表,学业不良学生情况排查表、活动会议记录、学生课堂考勤核查统计表),表格在教务处、学生处网站下载;

(四)第九周至第十周各系部组织自查,填写自查记录,形成自查报告。59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系(部)期中教学检查用表、系部自查报告统一交至教务处;各系学业不良学生情况排查表、学生课堂考勤核查统计表、学风自查情况及工作总结报学生工作处;

 ()第十一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日程安排.xls
    教务处
    2016-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