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本科专业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学院将采取评审专家审阅验收材料和专业召开项目研讨会的形式,对本专业提出的专业质量提升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确保方案科学、可行,能全面指导专业建设工作,使专业建设质量得到快速提升。具体安排如下:
1. 5月3日-20日,评审专家审阅验收材料。
2. 5月3日-6月20日,各专业就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质量标准及专业质量提升方案与特聘专家进行深入交流,召开项目研讨会。
3. 6月20日-30日,形成本专业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及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定稿、专业质量标准及近3年专业建设规划(包括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结构优化、课程建设、教学模式和方法手段改革、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优秀教学成果培育等)。
4. 请各项目组于7月1日前将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专业质量标准及专业建设规划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明德楼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