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9-26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度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实施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全面推动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我院按照上述意见精神,2016年继续实施本科质量和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利用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下称教改专项)资助了专业质量提升计划、精品建设课程、教学团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和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师教学业务培训项目,含2012年以来立项的各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现就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2016年度教改专项经费项目的执行

各系(部)负责人根据教改专项立项执行情况(附件1),责成各项目负责人(项目明细见附件2)务必按照各类教改项目立项批复的目标、任务、要求和进度进化,按设计方案推进项目执行,做好项目进展自查自纠工作,保障项目按年度计划完成阶段性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果。对于已达到结题验收标准的,要按照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做好结题相关准备工作。对于已经立项的上述类型项目,各系(部)可根据教学改革需要提出新增项目,按照相应项目申报要求提交申请审批材料。

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安排,本年度预算执行的经费,结余后的经费不转入下一下年度预算,请各项目务必按照经费预算执行计划做好经费支出的安排。

二、新增教改专项经费项目申报要求

各系(部)、相关教学教辅部门可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文件要求,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在目前已经立项专业与教学建设类项目基础上,本着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效益的目标,组织新增专业与教学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填写申报材料(附件3)。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区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2016年度教改专项面向各教学系(部)新增“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区建设项目”,资助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育工作。资金用于项目实施中的实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大学生创新性试验或实验、组织科技竞赛活动等,目标是建成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区。

各系(部)应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需求,在现有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平台、基地和空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创新创业实践的覆盖面,结合目前已立项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鼓励学生开展创新性试验或实验、组织科技竞赛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申报项目请填写申报材料(附件4)。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 新增教改专项经费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周期按照一年(2016年)、两年(2016-2017年)申报,并做好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和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要求申报项目2016年度执行率不低于申报总经费的60%。

2. 教改专项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人才培养费等,可参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附件5、附件6)。

3. 请各部门、各单位审核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提交教务处,电子版汇总后发教学建设科邮箱jxjs@cidp.edu.cn

联系人:石建辉 电话:010-61593894 

 

 

 

附件1:2016年教改项目执行情况汇总(截止20160926).xls

附件2:2016年度各系(部)教改专项建设项目经费预算情况说明.doc

附件3:2016年增报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防灾科技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区申报书.doc

附件5: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zip

附件6: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