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相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0-19

 

各系、学科与研究生处、继续教育中心:

根据新华社河北分社关于高等院校2017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照相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事宜安排如下:

1.各班于1021日下午五点前将本班采集费用交教务处(主楼201房间)。照相费用(15/人),由教务处统一交新华社。

2.照相时间:1030日(星期日)下午16001730,照相地点:六号教学楼。各系具体时间如下:

16:0016:50(地震科学系、防灾工程系、防灾仪器系、灾害信息工程系)

16:5017:30(经济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外语系、研究生、成教生)

3.学生摄像时要求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淡绿色及与背景相近的深浅兰色上衣。

4.图像采集时学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以班级为单位各班级组织好本班同学提前20分钟到达六号楼前集合,到齐后由工作人员带到指定地点拍摄。

5.为了保证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每位学生务必于1220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校对并提交自己的图像信息。若未自行提交图像信息,将不能正常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按时发放毕业证书。

6.每位毕业生必须参加,不能准时照相的同学要单独到新华社补照,无照片者不能毕业。未能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2017届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相的同学,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新华图片社进行补照,补照地点:北京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补照学生需将照片、电子信息(光盘)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