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0-24

 

各系(部):

学院决定于第八周至第十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主要工作

1.组成检查组对各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组织开展评教、评学等活动了解日常教学、教学管理及学风建设工作;

3.开展教室、机房、实验室、新生晚自习室等教学场所的教学秩序巡视;

4.检查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及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

6.检查教研活动计划落实情况;

7.检查系(部)党政领导听课情况;

8.组织召开2016级学生班主任工作会;

9.组织课堂考勤、晚自习抽查,对旷课达到规定学时数的学生进行处理

10.组织学生座谈会;

11.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汇报交流会。

(二)各系(部)主要工作

1.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具体检查工作;

2.重点检查本科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进展情况;

3.重点检查期中考试任务的落实及规范情况;

4.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启动工作落实情况;

5.重点检查本系(部)各专业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6.认真落实听课制度。组织安排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等深入课堂听课;

7. 通过座谈、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风状况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有创新性地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力求实效;

8.各系结合实际开展诚信考试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促进优良学风的养成;

9. 检查早操、晚自习及课堂出勤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按照规定进行违纪处分工作;

10. 各班进行学风状况自查,填写学业困难学生排查表。按照学业困难生帮扶方案,与任课教师、学生家长一起做好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11.检查宿舍学风状况及文化建设情况;

12.各系书记牵头组织留级学生谈话,进行帮扶教育;

13.各系根据班级会议活动记录本、班级记录册、辅导员工作日志、学生成长手册、早操晚自习考勤记录等,通过座谈、走访、问卷等形式开展学风状况调查,形成系学风状况报告。

(三)教辅部门及后勤管理部门

配合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联系。

二、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系(部)要通过听课、研讨、师生专题座谈会等多种自查方式,详细了解本部门开学以来“教”与“学”以及教学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

(二)每个系(部)组织一次公开课活动(结合第十一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每个教研室利用往届的讲课比赛优胜者、教学新秀、教学质量优秀奖、精品课程等人才资源组织一次专题教学研究交流活动;

(三)各相关部门及每位教师都要对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分别填写期中教学检查系列用表(包括: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系(部)期中教学检查用表,学业不良学生情况排查表、学生课堂考勤核查统计表),相应表格分别在教务处、学生处网站下载;
   
(四)第八周至第十周各系(部)组织自查,填写自查记录,形成自查总结报告。1115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系(部)期中教学检查用表、系(部)自查报告统一交至教务处;各系学业不良学生情况排查表、学生课堂考勤核查统计表、学风建设活动简报、期中学风检查工作总结、学风状况报告报学生工作处;

 ()第十一周后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

期中教学检查是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的有效举措,也是一项常规性的教学管理工作。各系(部)对期中教学检查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总结经验、及时整改,推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日程安排.xls

    教务处
    2016-10-24